众所周知,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交易所公开发行,大众投资者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享公司分红收益,通过股票买卖实现投资收益。股东的收益受股价影响,而公司股东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股价涨跌,因此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必须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一、股份转让限制的原因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交易所公开发行,因此其股东情况存在以下两个特点:
1.股东数量庞大。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公开交易,购买其股票即可成为公司股东。因此,上市公司的股东数量非常庞大,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2.股票交易频繁。越是广受关注的公司,股票交易越频繁,股东们买进或卖出股票,会使得股东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中小投资者由于手中持有的股票数不多,影响不大。但大股东持有数量较高,如果大额的买卖行为不受限制,则会严重干扰股票价格波动。
基于以上两点,所以必须严格限制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通过协议转让限制条件来规范管理相关交易,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股份转让限制的内容
1. 不得从事盈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可以作为股份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例如商业银行不得收购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股权。另外,中国公民也不可以作为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的股东。
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的公司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在同样条件下应享有优先购买权。
3.发起人转让股权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可以转让。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公司公开发行以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可以进行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限制:这些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可以超过其持股数的25%。同时,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可以转让。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为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设置限定条件,根本目的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特定股东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套现,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关注上市公司协议转让限制条件的变化,也可以看到监管层的意志变化,从目前的政策调整来看,监管层有意抑制大股东减持套现行为,利好股市长远发展。